2014-09-05

*快報*無法相信我終於開始做這件事了-TO BE A FASHION BLOGGER!


TOP:H&M
BLAZER:韓版
JEANS:CHERRYKOKO
SHOES:NY NIKE LUNAR SKY HIGHT
HAT:MLB
BAG:CELINE MIRCO LUGGAGE
SUN WEAR:EMPORIO ARMANI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其實喜歡時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
大概是遺傳吧
我阿母小琪從小對流行穿搭也特別敏感
我們兩個光是看時尚資訊,可以無止境的徜徉其中


“媽,光看不買也好幸福噢” 我對小琪說
“對啊!這樣看就好滿足”小琪回答

(靠腰~說的好像我們母女倆很可憐的樣子~哈哈哈!)

有一天老公說

“Honey啊,既然妳這麼喜歡時尚,為什麼不來寫在網上分享?”
“因為已經很多人在做了,而且我行頭也沒那麼多可以照!”
“但是妳可以寫妳喜歡的,推薦的,不一定要是擁有的”

就這樣,老公時不時就會這麼問我
最後他不經意說了必殺技

“Honey,妳看時尚網站的時候好開心;把自己打扮的漂亮出門的時候也好開心;我看妳開心我就開心了!所以如果妳要作這方面的事,我支持妳,我可以當妳的攝影師!”

於是我有了勇氣跟力量
就決定是你了-時尚部落客(丟寶貝球)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

老公為我付出了很多
教我做網站
一直在旁邊給我正面支持


我說真的也沒有期許自己要做的多厲害
主要就是分享一些看到會尖叫的單品
或是忍不住要另存圖片的穿搭
還有偷偷寫在購物清單上的夢幻逸品
哈哈哈哈哈
只是有點想要傳達
“時尚不一定要貴;穿搭不一定要高”
(因為姐不是好野人也沒有160啊~)
而且不一定要很多行頭才能給人“飛訓”的fu
量力而為,了解自己
就能營造出獨一無二的風格


FACEBOOK的更新比較及時
BLOG的部分一星期一篇
沒事可以去OFFICIAL SITE看一下我的購物清單上多了什麼
Anyway 姐會努力的
TO BE CONTINUED...




CHEERS,
EILEEN


2 則留言:

  1. 加油加油~超喜歡你的穿搭風格,人又俏皮可愛,支持妳一直寫下去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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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哎呀~真的是很感動餒!我的第一個留言~
      我會一直寫下去(老公不時也會催我,哈哈)
      希望妳也能幫我分享推推一下噢~thank u(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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